General 进出口修改货物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海关受理申报此后,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内容不得修改。申报.但经海关同意,可以修改或撤销申报的内容,然后重新签发申报。a .由于计算机技术和其他原因造成的电子数据错误;b .原申报货物在海关放行出口货物后,因积载、装运等原因部分或全部退运海关时;c .报关员或专业预录入企业人员在计算机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与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税收征收、海关统计指标等无关的错误。;
如果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的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的行为,海关可以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行处罚。对于违反海关规定者,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申请修改申报的内容或取消申报然后重新申请申报。如果构成走私,海关作出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修改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再重新做申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出口 商品预 归类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执行进出口-3归类,方便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办理海关手续,方便合法-。第二条Advance 归类是指一般贸易货物实际进出口之前,申请人按照海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在必要时提供-3归类所需资料和样品,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预归类决定在其有效期内仅对申请人和作出决定的海关具有约束力,并对-3归类决定中提及的货物的海关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申请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是在海关注册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第六条预申请/0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2/3/预申请归类。进出口地方海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移交直属海关,由直属海关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
8、 进出口货品 商品 归类?根据《海关条例》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和归类总则、类注释、章注释、小标题注释和其他的规定,因此,货物的归类应遵循税则中所列归类总则的相关规定:规则第一类、章、分章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归类应根据项目规定和相关类别注释或章节注释确定。项目、类别注释、章节注释中没有其他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但在很多情况下,某个类目或章所归类的商品种类很多,类目和章的标题不可能全部列出。二、因此,本规则开头的标题为“仅为方便检索”,据此,标题对商品 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按照以下两条规则处理归类: (1)按照项目及任何相关类别、章节注释的规定处理;(2)项、类、章的注释中没有其他规定的,可按规则2、3、4、5的规定办理。